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
(宿政发〔20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大力推进宿迁市知识产权战略,增强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宿迁建设,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加快建立要素齐全、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法规健全、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加快我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主要知识产权发展指标达到省平均水平,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成为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强市。2011-2015年,重点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度增长,质量明显提高。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商标注册总量达8000件,其中,商标国际注册达6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6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达到10件,省著名商标达到80件。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 15%,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境外注册商标量和境外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二)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快速提升。知识产权许可贸易大幅度增长。版权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全市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 40%。
(三)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企业知识产权投入大幅度增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企业专利申请占全市总量的比重达到60%,定牌加工企业商标注册率提升20%。至2015年,全市累计争创省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达到100家,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50个,创建市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达到2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