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宿政发〔201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对拓展体育发展空间,丰富群众体育生活,培养体育人才,提高群众身体素质、生活质量和竞技体育水平,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满足群众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以争创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区)为抓手,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积极引进品牌体育赛事,培育特色运动休闲和体育创意文化娱乐新兴业态,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逐步建成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保障群众基本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体育消费需求的体育产业新格局,努力使体育产业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指导原则
坚持统筹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
坚持以体育服务业为主,推动关联产业发展,构建完善的体育产业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体育需求。
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开拓创新,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市体育产业总量初具规模,结构逐步优化,布局日趋合理,地位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包括健身娱乐、运动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中介、体育彩票销售等体育市场和产业体系;争取在全市打造首个富有特色的先进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或运动休闲示范园区;基本建成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促进体育相关产业发展;初步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集群,争取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体育产业就业人数达1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