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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宿政发〔2011〕6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增强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决定于2011年5月19日9时至10时之间在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请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试鸣次序如下:
一、
预先警报:响36秒,停24秒,3遍后停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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