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府办发〔2010〕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松桃苗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松桃苗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要求,切实贯彻2010年2月8日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我县土地管理的各项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和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龙正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蒋留保(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 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龙金国(县监察局副局长、行政投诉中心主任)
石林波(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荣幸(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贵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炳刚(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发俊(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陈代富(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杨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监察局陈祥军、县国土资源局陈代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