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宣传,突出重点,确保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新农保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政策,要让农民群众在较短的时间内接受,自觉踊跃参加新农保,宣传工作是否到位至关重要。各乡镇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宣传发动方案,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山歌、宣传手册等形式,通俗易懂地宣传新农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主动耐心地帮助农民解答各种疑难问题,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突击活动期间要重点动员60周岁以上人员、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员,诚信计生户及其他部门的亲属和45周岁以上农村人群参保,要把参保的政策讲透讲明,现在参保逐年缴费,年年得到政府补贴30-50元,还有存款利息,如到60周岁一次性补缴费不能享受每年补贴30-50元的优惠政策等等。县、乡镇干部职工要动员亲属带头参保、动员邻里参保,村、屯干部、农村居民党员、团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要积极带头参保,起模范带头作用。要以2010年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参保时不用缴费、每月都能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事实,现身说法,吸引群众参保。尤其对老人已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而子女没有参保的,要耐心细致的讲清楚子女缴费,自己有保障,父母能享受的道理。对于个别拒绝缴费的群众,要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布,让其感受到道德压力,促其尽快缴费。为使全县干部职工了解新农保政策,便于动员亲属邻里参保,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3月25日前到县新农保所领取宣传资料,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传达,并于3月31日前将学习情况书面报自治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县人社局办公室)
二是进一步核准应保人数。当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虽然对参保对象进行了登记、审核,但由于外出务工、婚丧嫁娶等原因,一些村屯仍然存在有户无人或有人无户的现象,给参保缴费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社保、计生、公安等部门要集中时间,以户籍和身份鉴定为主要手段,全面开展一次应保人口底数核查。对无户口的按程序补办户口,该核销的予以核销,确保底数清楚。要以适龄参保人数、已保人数、应保人数为主要对象,建立基础数据台账,确保应保人员信息准确全面。
三是进一步加快征费进度。要紧抓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克服各种困难,逐户逐人征收保费。对有钱不参保、有老人不参保的家庭,在做好思想动员工作的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促其参保。要统筹解决好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等困难家庭和特殊群体的参保问题,及时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合理调剂农村低保等补贴,防止出现“保富不保贫”的现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