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融政办发〔201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新农保工作进度情况的通报,目前我县综合排名落后。在此严峻的形势下,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为切实做好新农保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参保任务,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农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自治区、柳州市也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过积极争取,我县列为全国第二批新农保工作试点县。新农保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国家对农民年届60岁享受政府养老,减轻子女负担的一项安乐工程。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直接给农村年满60周岁以上居民享受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为全县几十万农村居民解决了养老问题。国家、自治区支持我县的农村居民参保的补贴资金几千万元已到帐,必须及时补贴到位。目前我县大部分乡(镇)对此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完成的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是没有认清新农保的重要意义,没有把此项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农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珍惜这次难得的机遇,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力气,精心组织,务必把这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二、领会精神,明确任务,牢牢把握新农保政策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相关政策,我县研究制定了新农保试行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领会精神,把握关键,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一要明确我县新农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全县符合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待遇(年满60周岁以上)人数55541人,16-59岁应参保缴费人数203704人。自治区下达我县2011年的目标任务:参保缴费人数达80%(即162963人);对年满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农村居民发放率达到100%。从3月1日起,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突击活动,完成参保缴费人数60%,发放养老金待遇80%。二要准确把握新农保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新农保相关制度。三要做好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序衔接。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衔接工作,切实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新农保的有关待遇,避免引起新的矛盾和社会保障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