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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实施、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中介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广元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附后),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负责指导、协调、检查、验收全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软件评税的范围为全市住宅与非住宅房屋(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商铺等)。具体分两步走,住宅房屋首批纳入软件评税范围,今后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再逐步扩大到非住宅房屋。对住宅房屋全面实行软件评税时,对非住宅房屋交易同时采取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方法过渡,评估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

  (二)采集数据信息,建立资料详实的房地产基础数据库。组织力量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及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进行调查分析,采集资料详实、数据准确的房地产基础信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基础数据库,实现税源动态监控,服务日常税收征管。

  (三)修订估价模型,建立功能完善的存量房交易估价信息系统。通过开展市场调研、数据采集、区域分析、专家咨询等方式,根据房地产的不同类型,选择适当的房地产评估技术与方法、确定评估的技术路线,以国家税务总局推荐的评税软件(杭州版)为基本技术平台,进行本土化改造,通过调查我市房地产市场及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因素,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和价格影响因素,制定出适合我市存量房的评税技术标准,适当拓展应用功能,建立功能完善的存量房交易估价信息系统。

  (四)导入数据信息,测试、检验存量房交易股价信息系统评估结果。将房地产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导入估价信息系统,检验评估结果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查找发生偏差的原因,制订相应解决方案。通过核实数据、维护参数及校准模型等方式,确保生成较为科学、准确的评估值,提高工作质量,减少争议数量。

  (五)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比对工作。估价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后,直接应用于房地产交易税收“一窗式”征收窗口,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估价结果,与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科学、规范的比对审核,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计税价格。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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