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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1〕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广元市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
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水平,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以下简称“软件评税工作”)。为保证软件评税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结合我市税收征管实际和房地产市场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1年11月30前,全市四县三区要建成评税系统,12月1日起试运行,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实现“以房地产数据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房地产评估技术为方法、以计算机辅助批量估价信息系统为手段、以估价信息系统生成计税价值为纳税评估标准、以契税‘先税后证’为抓手”的房地产交易价格核定征管新模式,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堵塞因纳税人低报成交价格偷逃税款产生的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同时也为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做好评税技术准备、基础数据积累、专业人才培养等基础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原则。推进软件评税工作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税所依据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评估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公平原则。要按照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理,客观公平的反映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评估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标准的《房地产估价规范》与批量技术标准,确保评估的结果精准科学、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

  (三)效率原则。将房地产评估技术与方法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相结合,使评估具有标准化、批量化和科学化的特点,能简便、快捷地进行房地产批量评估,生成计税参考值,以有效缩短办税时间、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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