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至2011年5月底止我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达到2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加强标准厂房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及统筹协调管理,加快工程推进进度,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赵贵坤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金来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金 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潘宝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利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范汉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招商促进局局长
陆艺筝 县经贸局局长
莫国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粮食局局长(兼)
梁庆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先沣 县财政局局长
张烈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