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化、城管部门:督促检查公共服务场所等相关机构、单位、场所等的法人代表、业主和经营管理者配合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旅游部门重点督促检查旅馆行业落实安全套供应工作;文化部门重点督促检查娱乐服务场所落实安全套供给发放工作,并依法对未按照规定落实职责的业主和管理者进行教育、处罚;城管部门配合支持和提供在城镇流动人口集中区域设置安全套销售点和安全套发售装置环境。
宣传、广播电视、教育等部门:负责利用各种媒体,在社区、农村、学校开展防治艾滋病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车站、码头、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开展安全套推广使用的公益宣传,设置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供应点(装置)。
工青妇、群团组织:配合做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公益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策略与措施
(一)工作策略。
在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人口计生委牵头,利用现有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管理系统和技术服务网络,实行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免费发放为辅,在全县范围,尤其重点是农村地区,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认真履行工程实施中的各项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协调,切实做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
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负责。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确定目标任务,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广泛宣传,将正确使用安全套作为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充分利用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书籍、互联网及公益广告形式在大众媒体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宣传。要发挥各部门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优势,重点利用基层社区组织,包括疾病控制与卫生保健系统的社区健康中心、妇幼中心等机构,人口计生系统的人口学校等服务机构,以及青年、妇女、职工活动中心等场所,以适宜的方式,组织开展有关宣传与培训活动。采用宣传单、宣传册、光盘、录音磁带、录像带等形式,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的业主、服务人员以及顾客进行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
3、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扩大安全套供应网络的覆盖率。
按照部门分工,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一是建立和落实业主负责制,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公共服务场所实施100%安全套项目;二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在药店、商场、超市和便利店等处建立一定数量的安全套销售网点,拓宽安全套销售渠道,提高人群购买安全套的方便性和可及性;三是加大安全套质量监管力度,杜绝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套流入市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套产品的抽查检验力度,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安全套行为,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产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督导与评估
由县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督导评估体系制定本县的督导评估体系,组织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督导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在公共服务场所安全套或宣传资料的放置情况、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情况。
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逐年增多,通过性途径传播比例逐年上升,艾滋病疫情形势严峻。为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加强健康干预措施,改变艾滋病高危行为,强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防止艾滋病二代传播,控制艾滋病在我县蔓延,根据《金秀瑶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
降低艾滋病经性和吸毒途径传播;最大限度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减少二代传播,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具体目标。
1.到2014年,暗娼、吸毒人群和男男性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90%以上;暗娼最近一次商业性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男男性行为者最近一次肛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地区为6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
3.当年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流调率:2010年达到90%,2014年达到95%。
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干预比例:2010年达到70%,2014年达到80%以上。
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CD4检测率:2010年达到50%,2014年达到70%以上。
6.非艾滋病阳性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抗体检测率:2010年达到50%,2014年达到60%以上。
7.到2014年,至少建立1家以上的县级规范化性病门诊。
三、组织管理
在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卫生部门牵头,公安、司法、住建、交通运输、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实施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二)实施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协作部门。县公安局、司法局和住建、交通运输、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对应部门。
(四)部门职责。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建或补充由疾控、妇幼保健、性病防治等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单位人员组成的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开展暗娼、吸毒人群、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性病病人等高危行为人群的干预工作。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定随访责任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定期随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承担规定的追踪随访任务。
(3)医疗保健机构的性病门诊为就诊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性伴提供艾滋病防治相关知识、免费提供安全套并教授其正确使用方法。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工作,及时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相关干预工作信息。
3. 公安、司法部门负责对监管场所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
四、策略与措施
(一)充分利用监测资料,及时分析高危行为干预现状。
及时了解我县各类高危行为的种类、存在方式和规模;高危场所的种类、数量与分布,高危人群的数量,绘制高危人群分布图。了解高危行为人群行为特征、性病艾滋病的感染情况;性病诊疗(妇女保健)服务医疗机构的数量、分布和服务质量;现有可用于高危行为艾滋病干预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上述资料每年进行分析汇总,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干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的依据。
(二)制定高危行为艾滋病干预实施计划。
由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结合我县情况制定年度高危行为干预实施计划,确保目标人群参与,提高计划的可行性。
(三)组织培训。
对从事高危行为艾滋病干预工作的专业队伍进行艾滋病政策、防治基本知识、干预技能的培训;对业主及各类同伴教育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干预工作基本知识和必备技能。
(四)针对各类高危行为人群的干预活动。
1.暗娼人群。
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开展暗娼艾滋病干预活动。经过培训的外展人员与同伴教育员,通过外展和同伴教育等多种方式,在暗娼人群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促进安全套使用活动,鼓励暗娼接受规范的性病诊疗与生殖健康、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