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负责安全套、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的质量监管,支持和组织在药店中开展安全套营销。
(2)负责药品配置质量、药品安全运输、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等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
4.司法部门。
(1)将美沙酮维持治疗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狱羁押人员教育内容。
(2)为吸毒并感染艾滋病的人员依法提供司法援助。
(3)将解押的吸毒人员转介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治疗或备案。
5.人口计生部门。
(1)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
(2)拓宽安全套销售渠道,在娱乐场所、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增设安全套免费发放点或销售点;在必要的地方安装安全套自助售货机售卖安全套。
6.广电部门。
督促各级广播、电视台将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宣传作为常规的公益宣传内容。
7.人社部门。
(1)为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高就业指导及工作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2)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服药人员及艾滋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8.旅游部门。
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指导星级宾馆、酒店落实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
四、策略及措施
(一)公安治安部门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大对卖淫嫖娼的打击力度。每年适时组织开展全县性或区域性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卖淫嫖娼现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对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开展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在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等张贴(设置)严禁卖淫嫖娼等内容的宣传画(警示牌),并设置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开展各级公安机关在职治安警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支持和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娱乐场所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使有效干预措施覆盖辖区内的所有公共娱乐场所。
(二)公安禁毒部门组织开展社会预防毒品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全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6.26”禁毒宣传月活动;开展警察艾滋病预防知识和对该工程实施能力的培训;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要求,配合严打整治和禁毒专项整治斗争,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结合毒品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和打击零星贩毒活动,积极开展“无毒社区”、“无毒乡镇”、“无毒县”创建工作;做好“无毒县”巩固工作;抓好毒品重灾地区整治工作。
(三)公安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支持开展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对于新入组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给予30天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尿吗啡检测阳性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不应在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附近一公里范围内将服药人员带离尿检,以免影响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正常业务。支持在美沙酮维持治疗尚未覆盖的地区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有关人员在开展针具交换与同伴教育活动时,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
(四)促进吸毒人员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提高治疗保持率。公安部门每个季度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现场指导,掌握社区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服药情况和社会帮教落实情况;在社区进行美沙酮维持治疗倡导,动员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参与美沙酮维持治疗;社区指派专人与本社区的吸毒人员建立联系,掌握本辖区吸毒人员以及美沙酮服药人员动向,督促、提醒其按时服药、配合尿检等,有效地减少偷吸和脱失;公安部门查获到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应责令其到社区戒毒,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同时责令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参加治疗,并纳入社区戒毒考核指标。
五、督导评估
由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按照签订的责任状组织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司法、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部门相关人员,对各地开展减低毒品危害及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套推广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目前,我县艾滋病流行形势严峻,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呈逐年上升趋势。迅速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快速上升的势头,已成为艾滋病防治迫在眉睫的一项重点工作。国内外成功经验证明:大力宣传并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一种低投入、高效益的干预手段。但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必须在90%以上, 才能阻止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流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和《金秀瑶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目标要求,为确保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实施取得实效,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不断提高全县安全套使用率,减少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具体目标。
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到2014年,全县公共服务场所(包括酒店、宾馆、小旅店和招待所,歌舞厅、OK厅、酒吧和茶馆,桑拿、洗脚店、美容美发店等场所)的安全套或宣传资料的放置率达95%以上;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普及率达85%以上,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的增长势头得到明显遏制,形成我县推广使用安全套有效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机制和模式。
三、组织管理
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关系到我县能否有效控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蔓延势头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涉及的部门、行业、单位众多。在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县人口计生局牵头,公安、卫生、宣传、广电、旅游、文化、工商、药监、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打破条块界限,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提高安全套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倡导公众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各级人民政府为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牵头单位
县人口计生局。
职责:负责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实施,制定实施计划和落实方案,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
(二)联合实施部门
公安、卫生、宣传、药监、广电、旅游、文化、工商、城管等部门。
(三)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负责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政策环境支持,提供工程实施所需信息和数据,打击安全套供应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安全套推广供应秩序。
卫生部门:负责为性病诊疗机构的就诊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提供免费安全套;并开展安全套预防艾滋病使用知识宣传,为工程实施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工商和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套社会营销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支持性政策和管理规定;制作防治艾滋病安全套推广使用的公益广告宣传。负责督促检查相关场所业主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建立和落实业主负责制,依法监督安全套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安全套产品。督促娱乐场所的业主和经营管理者负责落实本场所安全套、宣传材料放置等具体工作,以及对本场所从业人员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依法对未按照规定落实职责的业主和管理者进行教育、处罚。
药监部门:积极配合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负责安全套质量的监管,规范安全套进货渠道,杜绝质量不合格的安全套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