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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县民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的救灾资金投入救灾工作。
  2.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40万元以上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灾后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
  3.县级和乡(镇)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县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和储备库。
  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10年县级要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乡镇级要落实救助物资仓库。各级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3.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三)交通、通信准备
  1.交通部门要依法保障道路畅通。备好备足运输车辆、大型施工机械,确保灾后道路畅通,救灾物资运送顺畅。
  2.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信息渠道的畅通。同时,加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地方建设并管理救灾通信网络,确保政府及时准确掌握和发布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3.建立部门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四)救灾装备准备
  县直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如民政部门要配足救灾物资,卫生部门要配好医疗药品和器械等。
  (五)人力资源准备
  1.县应急办负责建立健全专业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各方面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3.建立健全与预备役、民兵、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共青团要做好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六)社会动员准备
  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
  2.完善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继续在企业和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建立健全县直部门对受灾乡(镇)村的帮扶联系制度。
  (七)宣传、培训
  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2.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县级灾害管理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培训,培训经费由县财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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