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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民政救灾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民政救灾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52号)


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县民政救灾物资的采购和管理,确保救灾物资采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自治县民政救灾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金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惠玲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秀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易金兰  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成 员:罗 平  县监察局副局长
  潘安庆  县审计局副局长
  全 琼 县物价局副局长
  苏东初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家兵  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县本级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和正常的备灾物资储备采购,具体采购中要严格采购程序、手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市场调查,确保物资质量好、价格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陆秀华同志兼任,联系电话:621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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