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金秀瑶族自治县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金秀瑶族自治县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24号)和《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1〕2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我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农作物优良品种和新技术推广步伐,稳定粮油作物种植面积,提高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2011年,我县对水稻、玉米等农作物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主导品种由自治县农业局按照自治区农业厅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严禁各地擅自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