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省直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筹集和投入力度。抓住汛前施工的有利时机,按计划加快在建水源工程建设进度。要全面加快前期工作步伐,确保2011年新开工建设的重点水源工程达到40件左右。要抓紧开展国家新一轮规划确定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和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除险加固任务。迅速掀起“五小水利”建设高潮,确保完成 40万件“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好300万亩以上中低产田地改造,启动中低产桑园、茶园改造工作,做好已开工建设的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早日投入大春栽种。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通过项目带动、节水设备购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使用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整乡整县推进,创新服务模式和推广机制,让更多的农民使用配方施肥技术。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创新技术模式,搞好技术配套,培肥地力。
(十二)立足提早准备,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坚持防在灾害前面、救在第一时间、抗在关键时点。各地要认真总结和推广2010年抗旱救灾中各种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旱作农业等科学措施,加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力度,做好小春作物抗旱工作。针对我省以往旱涝急转天气特点,各地、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并把防止水库、山塘的垮坝作为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同时,要充分做好病虫害防控农药、器械等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和培训好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队伍,密切关注稻飞虱等重大迁飞性害虫的发生动向,一旦发现病虫源迅速组织防治,力争将病虫害造成的粮食损失控制在4%以内。
三、完善支农政策,调动各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十三)重点支持粮食土产县。积极组织开展粮食主产县(市、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明确一批粮食产量超过5亿斤(25万吨)的粮食主产县,重点扶持一批粮食产量超过10亿斤 (50万吨)的产粮大县。制定和完善对粮食主产县的支持和奖励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奖励制度,将各级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