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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文件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文件的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11]97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力以赴抓好粮食生产,保障有效供给,对于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 [2011]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抗灾夺丰收的信心不退缩,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定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为重点,以大力实施高产创建、间套种、地膜覆盖栽培、晚秋种植、集中育苗育秧等10大增粮科技措施为抓手,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政策扶持、措施到位、考核奖励,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500万亩以上,其中小春粮食1800万亩以上、大春粮食4700万亩以上;实现全年粮食总产新增50万吨,力争增产100万吨、总产达到1700万吨以上,再创历史新高。一是力争小春粮食(夏粮)面积和产量实现双增,产量比上年增产100万吨以上;二是力争大春粮食 (秋粮)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三是大力发展晚秋作物种植,力争面积达到1000万亩,其中晚秋粮食面积达到800万亩。
  二、重点措施
  (三)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投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种粮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的执行进度,尽快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对补贴对象、种类、资金结算的监督检查,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好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增加科技增粮资金投入、实施10大增粮科技措施、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等稳定粮食生产和促进农业发展的六项措施。各州(市)要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大粮食生产投入力度,确保全省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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