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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汛期突发自然灾害上报工作的函(2011)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汛期突发自然灾害上报工作的函
(京政农函〔2011〕25号)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及时掌握和统计郊区农村旱、洪涝受灾情况,便于组织协调郊区农村抗旱、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现就防汛期间突发自然灾害上报工作函告如下:

  一、防汛期间突发自然灾害是指:由于气候原因造成的泥石流、冰雹、暴雨、大风等突发性自然现象,并给郊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较大损失的灾害。

  二、防汛期间,郊区农村一旦发生泥石流、冰雹、暴雨、大风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各区县要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及时填报《汛期突发性自然灾害情况快报表》(附件1),将发生灾害种类、地点迅速报告市农委值班室,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灾情发生后半小时。

  三、灾情发生24小时内,必须上报《汛期突发性自然灾害初步调查报告表》(附件2),将灾害初步调查结果报告市农委值班室。

  四、如遇重大汛情、灾情,各区县要在进一步核准受灾情况的基础上,在一周内,以区县政府名义将灾情调查报告正式报市农委。市农委将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郊区抗旱、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市农委值班室电话(24小时值班):83979997/8;传真:83560209。

  市农委防汛办(产业发展处,正常班)联系人:强晓燕、郑桐富;电话:83979147、83979152;传真:83979148

  特此致函。

  附件:1.汛期突发性自然灾害情况快报表

  2.汛期突发性自然灾害初步调查报告表

  3.关于汛期突发性自然灾害情况快报表和初步调查报告表填报说明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汛期突发性自然灾害情况快报表

  区县:

报告人情况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灾害发生情况

灾情种类

 

发生地点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灾情综合简述

 

备注

请参阅《汛期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表和初步调查报告表填报说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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