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孟村回族自治县委、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管道装备产业加速转型升级的激励政策(试行)
(2010年12月16日)
为深入推进产业升级工程,制定以下激励政策。
一、鼓励上规模
1、企业成功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奖励180万元;在创业板上市的,奖励150万元;在天交所上市或买壳上市的,奖励100万元。
2、企业与世界500强、中国300强、中国民营200强、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合资合作,吸引嫁接改造资金1亿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3、企业被评为中国民营500强的,奖励100万元;被评为全省百强民营企业的,奖励20万元;组建省级企业集团,兼并重组县内5家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奖励10万元。
4、企业自主争取国家、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或国家政策性贷款,实际到位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实际到位额度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实际到位额度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
二、鼓励上装备
5、企业引进重大生产技术设备,一次性投资3亿元以上的,按“一事一议”给予特别奖励;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属市内同行业首台(套)的,追加奖励10万元。
三、鼓励上科技
6、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0万元。
7、企业获国家火炬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立项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省科技支撑计划立项的,每项奖励20万元。
8、企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科技进步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9、企业设立研发检测机构,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经国家级认证的,奖励80万元。
四、鼓励上水平
10、企业获得“三核、三油、五电”等行业资质证书和API、CE、PED、ASME等国际质量认证,直接出口国际市场或打入国内重点工程,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有销售业绩的,奖励10万元。
11、企业主导制订、修订国家标准,奖励20万元,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奖励10万元;对参与上述标准制订、修订的,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