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环政办〔2010〕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环江市直、区直、中直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情况,为加强对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一、县应急委成员
主 任:蒋向明 县长
常务副主任:牙 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覃克参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曾馥平 县委常委、科技副县长
韦明芳 副县长
蒙海生 副县长
王利初 副县长
欧海冠 副县长
莫魁虎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吴秀文 县武装部政委
谭江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为县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中心、文体局、卫生局、计生局、审计局、外事办、环保局、广电局、统计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林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旅游局、粮食局、渔牧兽医局、侨办、法制办、宗教局、物价局、供销社、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移民局,人民银行环江支行、环江银监办,中国电信环江分公司、中国移动环江分公司、中国联通环江分公司,县红十字会、团县委、环江电业总公司等县直、驻环江市直区直中直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委宣传部、政法委、信访局和武装部、武警环江县中队的相关负责人。
二、县应急委办公室成员
县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谭江明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主管相关业务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应急办专职副主任担任。
三、常设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县应急委常设的19 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别领导。其中,牙锋常务副县长担任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县水上事故应急指挥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覃克参副县长担任县涉外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曾馥平科技副县长担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韦明芳副县长担任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和县保障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蒙海生副县长担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王利初副县长担任信访维稳领导小组组长;欧海冠副县长担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和县民族纠纷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莫魁虎副县长担任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县反恐怖及重大刑事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