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改、财政、国土、住建、邮政等部门及企业要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加快推进宋庄子乡、牛进庄乡等两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补建工作,2011年补建工作要全面铺开,2012年之前全面完成。同时,要把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和新型村邮站建设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当地乡镇和村庄建设等相关规划,作为农村公共配套综合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建设,与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共同推进。文广新和邮政部门要积极推行村邮站与农家书屋、邮政报刊村共建的新模式,引导激励农民群众的创业创新,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给予政策支持。对加盟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的农户,经本人申请,农业部门审核,对符合农业科技示范户条件的,可参照相关标准享受政策和贷款贴息;商务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纳入“万村千乡工程”,并按政策给予补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的相关市场准入、登记注册手续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服务;农业部门要为邮政农村物流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培训辅导;推进“百亩试验田”项目,推广优良品种、高产栽培技术和优质高效农资产品,利用邮政资源优势帮农民致富;鼓励邮政建立以邮政电子商城、数据库营销模式和以“购买+寄递”一条龙服务为主的农产品绿色流通渠道,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支持邮政金融在农村地区发展代收代付类业务,包括代发扶贫款、粮农补贴款、计生奖励款、财政性支农资金等各类支农款项;支持邮政参与“电影下乡”工程,开展集邮进农村进农家活动,发布致富信息,传播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宣传阵地,丰富农村文化市场。基本建成“经营规范、功能齐全、双向高效、服务便利”的邮政强农惠农服务体系。
五、加大邮政普遍服务扶持力度
(一)税收扶持。鉴于邮政企业承担普遍服务的功能,税务部门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部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基础上,对全县行政区域内邮政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现行税收管理规定审批减免。
(二)政策扶持。将邮政普遍服务纳入我县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重点,给予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相关政策支持。在政府组织实施的部分活动(招标)中,可将邮政企业纳入项目协作单位和项目建设体系,增强邮政企业的盈利能力。邮政企业依法办理邮政营业场所工商登记、变更、注销、年检等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免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性收费。涉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把邮政强农惠农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部门预算,按照“谁能带动发展,就扶持谁”的原则,加快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邮政强农惠农服务体系建设融资体制。对邮政部门从事文化经营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免征文化市场管理费。邮政企业经营产品中含危险化学品的,安监部门要依法为邮政企业办理安全经营许可手续;统计部门要完善相关制度,将邮政普遍服务工作纳入统计范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为邮政普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开通邮政普遍服务运输车辆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