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和内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环政办〔201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驻环江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自治区和河池市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要求,以及自治县主要领导的指示,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新版政府网站将于2010年12月底前试运行。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zf.gov.cn)是各乡镇和各部门(含中直区直市直)在互联网面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信息平台,是建设透明型、服务型、民主型政府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切实做好网站信息维护和内容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和内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工业强县、生态强县、和谐强县的高度出发,以"宣传环江,服务社会,沟通民众,高效透明"为主旨,牢固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共建、资源共享、分级管理、保障安全,实行栏目责任制的建设原则,努力把政府门户网站真正办成了解环江的重要窗口、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和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
二、组织保障
自治县政府办负责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指导协调、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督及网站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共同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按照栏目责任制的要求,负责及时提供相关栏目所需的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和更新管理(具体责任单位和栏目建设要求见附件)。
三、栏目设置及维护分工
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包括:"新闻政务"、"政务公开"、"走进环江"、"政民互动"、"网上办事大厅"、"魅力环江"、"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公共服务"等九大板块。有关栏目设置、分工和维护方法如下:
(一)栏目设置及分工
1.政务要闻板块。分政务要闻、部门动态、乡镇传真、视频新闻、图片新闻和专题报道等栏目。政务新闻板块内容实行每日更新制,要求栏目维护责任单位在信息发生当天内将信息上报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发布,重大信息要在信息发生后4小时内报送自治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发布。具体责任单位和栏目建设要求见附件。
2.政务公开板块。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设置了领导之窗、政务动态、发展规划、人事任免、部门动态、乡镇快讯、统计信息、组织机构等栏目。
3.宣传环江板块。从传统文化、特色饮食、民间艺术、历史名人、旅游景点、城镇建设等多视角介绍环江,设置地方文化、环江旅游、城镇建设、环江年鉴、环江风貌等栏目。具体责任单位和栏目建设要求见附件。
4.公共服务板块。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不断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网上服务板块面向市民、企业、干群分别设置了办事规程、办事机构、法律依据、表格下载等具体栏目。具体责任单位和栏目建设要求见附件。
5.政民互动板块。为政府与公众沟通、公众参政议政提供便捷的渠道,统一受理公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并及时予以反馈。各相关单位要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限时回复与办理,切实做到了解民情、反映民声、化解民忧、体现民意。政民互动板块开设了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咨询投诉、建言献策、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建议提案等互动栏目。具体责任单位和栏目建设要求见附件。
6.公开透明板块。行政职权目录,公布全县行政职权事项的项目名称、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办事流程、表格下载、办理时限、办理状态、收费标准等情况,以及公务公开动态信息。
其它栏目的设置、维护责任单位和栏目建设要求见附件。
(二)栏目信息维护方法
内容保障工作是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政府门户网站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各单位必须按要求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为确保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运行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网站栏目信息维护采取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信息报送、栏目共建方式。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自治县政府网站统一要求,将各自负责的栏目的最新内容,及时通过指定的电子信箱(hjzfw_news@163.com)提交,由自治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更新政府网站。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自治县政府信息中心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二是自治县政府信息中心根据网站信息维护需要,将部分栏目信息维护权限分配给有关栏目维护责任单位(即为部分栏目维护责任单位分配了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确保安全,开通后初始密码要立即更改),并授予了发布、审核等有关维护权限。各维护责任单位利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信息发布系统,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远程登录到发布系统,进行栏目信息更新维护。自治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尽快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信息维护培训。
四、网站体系建设
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主网站,各乡镇和各部门网站作为子网站必须分别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导航"栏目内进行链接;同时各乡镇和各部门网站的主页显著位置要有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上要有上级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最终形成以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整体联动、面向公众服务的政府统一门户网站。
五、保障措施
按照"谁公布、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发布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各级网站维护单位应建立信息的审核、登记、发布和监控管理等安全保障制度,对信息发布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如下信息:(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二)政治、外事活动方面不宜公开的信息;(三)不宜公开的经济、科技、社会等信息;(四)未经议决的行政管理事项(公开征集意见的除外);(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责任维护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网站更新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妥善保管帐户和密码,对由于帐号和密码保密不严,影响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正常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或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建立健全监督考评制度
建立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制度,确保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内容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定期通报各乡镇、各部门信息报送的稿件数量和上稿量。参照国家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标准,每年对网站建设情况开展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促进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建立信息更新量化考核机制,每季度对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栏目维护较好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
七、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和内容保障工作,将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三个强县",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抓紧抓好。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按要求负责本部门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保障工作,及时提供由本单位实施或公布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重要政务信息和便民查询数据;及时主动提供由本单位负责组织起草的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及时更新和丰富栏目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切实把所负责的栏目办好,确保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有效运行。
(二)各栏目责任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向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的日常工作。要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丰富栏目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切实把负责的栏目办好。各乡镇、各部门应按照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充实网站栏目内容,在今年12月25日前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到位。12月18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自治县政府办。联系人:蒙天培,联系电话:0778-8820033,传真:0778-8823902,电子邮箱:hjzfw_news@163.com。
(三)有关责任单位要把所涉及的办理指南、表格下载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分类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自治县政府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各乡镇、各部门要重视网上互动栏目的建设和管理。督办部门收到公众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等信息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或呈领导批示;承办单位对督办部门明确转办的投诉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报送自治县政府信息中心,由自治县政府信息中心将回复意见输入政民互动系统。自治县政府信息中心将定期整理归档有关数据信息,做好受理、办理情况的统计工作。对未能按时办理回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序号
| 栏目名称
| 内容保障
| 保障方式
| 保障部门
|
一
| 走进环江
| 自然地理
| 环江地形、地貌、地质、环境、矿产、气候、森林、水文、水利、土地、物种等图文信息。
| 责任单位及时上报
信息中心组织上网
|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
协助单位:环保局、气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
行政区域
| 地区划分
| 责任单位及时上报
信息中心组织上网
| 民政局
|
人口民族
| 介绍环江人口概况、人口统计、人口增长率,环江民族分布状况
| 责任单位及时上报
信息中心组织上网
| 牵头单位:民族局
协助单位: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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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土人情
| 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
| 责任单位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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