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春节及部份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以及县庆日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2月2日(星期三、农历除夕)、2月3日(星期四、农历正月初一)、2月4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5日(星期六)、2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公休日分别调至2月7日(星期一)、2月8日(星期二)补休。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二、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补休。4月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二)、10月5日(星期三)、10月6日(星期四)、10月7日(星期五)补休。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八、县庆日:11月18日(星期五),全县放假一天;11月19日至20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县委办、县府办,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