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办公节电。
17、加强办公设备采购管理。公共机构要优先选购能效水平高的办公设备。一是扩大办公产品能效标识和节能认证实施范围。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二是各级政府采购中心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将采用绿色认证的节能产品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采购目录,率先推广普及使用节能产品;三是强化办公节电管理。公共机构要制订节约用电管理制度,强化办公场所的节电管理,落实责任制,明确节能监督员,加强监督考评,建立内部节电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制定和实施节电改造计划及管理措施。(地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各部门配合)
三、强化节油节电保障措施
18、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将节能评估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备案或开工建设。(地区发改委、经贸委负责)
19、严格落实高耗油、高耗电行业淘汰落后政策。加强淘汰落后用油用电生产能力的监管,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高耗油、高耗电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严格执行高耗油、高耗电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产品单耗高于国家、省能耗限额标准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实行超耗能加价。(地区经贸委牵头负责,发改委配合)
20、加强重点用油用电单位管理。年耗油1000吨以上、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油用电单位,要按照国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监控用能情况,严格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并实施用电实时在线监测。(地区经贸委牵头负责,质监局配合)
21、加强电力需求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切实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类企业的用电。要依据省有关政策要求,按照以电定用、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用电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和设备检修,具备条件的要采用蓄冷、蓄热方式,实现错峰、避峰用电。加强无功管理,变压器总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的功率因数要达到0.95以上,其他用电企业的功率因数要达到0.9以上。(地区经贸委牵头负责,供电公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