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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东署办[2010]41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2009年初,为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行署与各县签订了2009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书。经综合考核,现将2009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乐都县目标24‰,实际完成17.8‰;民和县目标24‰,实际完成21.8‰;互助县目标24‰,实际完成20.8‰;循化县目标24‰,实际完成2.3‰;平安县目标24‰,实际完成3.3‰;化隆县目标24‰,实际完成10.3‰。 经行署研究同意,对综合考核目标责任第一名的乐都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随着我省生态立省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保护和恢复森林资源,促进森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控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显得更加重要。各县要以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全面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狠抓重大生物灾害的防控,遏制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为全区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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