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社区全面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完善社区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居民思想品德、科普、法制、国防等方面的教育,指导职业培训,开展中小学校课外教育;制定教育设施对外开放的规定,实现社区教育资源共享。
地区司法局负责指导、检查、协调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及民事纠纷的调解。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依法管理社区劳务中介机构,做好各类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和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探索从社区工作人员招录公务员的政策。
地区财政局负责建立全区社区建设工作经费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制度;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督促各县财政将社区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及社区服务设施用房纳入建设规划;负责引导各地在新区开发、旧区改造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活动用房以及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和硬化小街小巷道路;指导基层单位、居民开展绿地(树)认养及植树养花、绿化社区环境活动;监督拆除路边、院落违章建筑。
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指导社区全面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建立社区体育组织,动员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引导好以老年人健身为目的体育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配备必要的健身器材;负责指导社区建立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和以居民家庭、居民楼院为单位的文化、文艺活动,指导文艺骨干培训和老年文化教育;指导社区建立社区文化站、图书室,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内容。围绕“创文明社区、做文明市民”主题,积极开展创建文化先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质;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向社区群众开放的管理办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传播手段,大力发展社区基层文化信息网路,实现社区文化资源共享。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媒体对社区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报道工作。
地区卫生局负责协调指导主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健康教育指导,增强居民健康意识,降低传染发病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预防、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对全科医生的评定、聘任制度,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配合教育部门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培训教育体系,积极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在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