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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绿色出行日”专项行动。 6月12日为省定“绿色出行日”,全区公共机构在当天统一开展体验活动。各县、地直机关各单位要及早宣传动员,认真做好准备工作,6月12日全天,各县、地直机关各单位要倡导干部职工绿色出行,停驶公务用车和私家车,采取步行、乘公交车、骑自行车等方式出行。

  2、“能源紧缺体验日” 专项行动。 6月17日为省定“能源紧缺体验日”,全区公共机构在当天统一开展体验活动。各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照明一天; 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它公共建筑原则上不使用电梯;办公室禁止开空调;当天晚上全区公共机构办公区域内关闭景观照明。地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要会同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题活动。各县、各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主题为“反对奢侈、我倡议、我践行”的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活动,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倡议,要求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提倡节俭,反对浪费,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四)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专题活动。牢固树立“节约粮食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思想观念,制作节约粮食横幅、宣传画、节粮提醒标牌等,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及其他餐饮服务场所明显位置悬挂、张贴和摆放,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养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形成“节约粮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征集活动。各县、地直机关各单位围绕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设节约型机关中好的经验、做法、建议、想法、经历、体会和国内外资源节约方面的技术创新成果等,通过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形式表现出来,字数在1000-1500字,题目自拟。稿件可在各县、地直机关各单位内进行交流、评比。各县从中推荐优秀稿件3篇,地直各单位推荐优秀稿件1-2篇报送地区经商委(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推荐稿件要注明单位、作者,截稿时间为6月25日。地区节能办将选取部分优秀稿件在海东行署政府网站上刊登,并报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六) 开展节能行动倡议活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发节能行动倡议,倡导公共机构开展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元钱的“五个一”节约活动。倡导绿色办公理念、低碳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各县、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悬挂节能减排宣传标语。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在宣传周活动期间要在办公区内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地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要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建议使用以下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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