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署办〔2010〕91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地区经商委拟定的《2010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2010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营造浓厚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氛围,增强全区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及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区定于2010年6月12日至18日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0年海东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绿色办公、低碳生活”。通过宣传活动,促进《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活动时间:2010年6月12日(星期六)至18日(星期五)。

  活动范围:全区公共机构。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图片展和宣传活动。各县、地直机关各单位要在宣传周期间,组织一次节能板报或图片展,内容包括:节能新产品、新技术、节能小知识和在节能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节能的重大战略意义、“十一五”期间尤其是后两年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目前节能形势,掌握节能常识和方法,增强对节能工作的信心和动力。地、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在6月12日上街举行节能图片展、宣传单和节能倡议书发放、节能光盘播放、节能知识咨询等活动。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