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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23”活动方案的通知


  (六)编排一台健康教育文艺节目。文化与卫生部门合作,编排以宣讲健康66条核心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快板、相声、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在各乡(镇)巡回演出,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传播活动。

  (七)开设一堂健康教育专题课。在全区中小学校中平均每2周开设一节健康教育专题课,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面向青少年学生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让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重点做好心理健康、传染病预防、控制吸烟、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等健康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从2009年起,地区已将这项工作纳入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目标考核中,各县也已进行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县人民政府从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同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和落实好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的工作时间和步骤,使健康“123”活动顺利、扎实、有效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要求,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承担各自职责,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使健康教育工作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开展。卫生部门总牵头,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文化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以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送戏下乡,巡回演出,普及健康知识;广电部门负责开办“卫生与健康”专题栏目,并定期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中播出;教育部门负责将健康教育列入正式教学计划,在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专题课,促进健康知识的传播;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负责引导和动员广大妇女和青少年参与健康教育活动。

  (三)及时反映情况,促其健康开展。各县、各部门要加强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反馈工作,及时发现和提炼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和创新,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四)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地区将不定期对各县、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安排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在全区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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