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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行署纠风办2010年全区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五)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下移监管重心,重点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坚持不懈地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牟取利益问题;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肃查处“高考移民”行为,维护考生切身利益。

  (七)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严格应急临时站点报批制度,坚决纠正未经审批私设站点行为;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规范执法上路行为,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继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巩固治理成果,防止“三乱”现象反弹。

  (八)认真抓好对“四项资金”监管中突出问题的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机制,防止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九)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纠正和解决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地直机关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引领作用,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今年将民主评议工作向基层站所延伸,在全省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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