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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行署纠风办2010年全区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行署纠风办2010年全区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东署办〔2010〕95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省驻地有关单位:

  行署纠风办《2010年全区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2010年全区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行署纠风办  二0一0年六月)

  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0]76号)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行署工作要求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0 年全区纠风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要认真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抵扣和挪用、套取、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坚决纠正并严肃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坚决纠正和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各地一律不得继续收取。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

  (三)严格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督促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

  (四)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办法,规范采购行为,减少流通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不断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提高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经常预警机制,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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