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东署办〔2010〕196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近日,国家科技部专家组一行对我区高原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及申报国家级科技示范园区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组原则上同意将海东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批准为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全力打造好海东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从而加快海东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促进海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各县及各有关部门,从现在开始加大科技项目申报及储备力度,力争年内申报和储备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现就2011年园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省级科技项目可申报类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促进计划项目,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计划项目,科技创新能力促进计划项目。
2、国家科技项目可申报类别: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项目(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区域可持续发展促进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
二、项目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