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下达各县2010年度农业重点工作任务考核目标和考核细则的通知
(东署办〔2010〕221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业工作,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2010年度各县农业重点工作任务考核目标进行了分解并制定了计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力求全区农业经济取得新成绩。
附:1、海东地区2010年度农口考核分值分配及基本要求
2、各县2010年度农业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细则(略)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1:
海东地区2010年度农口考核分值分配及基本要求
一、分值分配
(一)农业方面(24分)
1.完成特色种植面积。1分
2.完成日光节能温室。5分
3.完成全膜覆盖。4分
4.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分
5.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建立经济实体。2分
6.农业示范园区建设。7分
7.引进农业招商项目及投资。3分
(二)畜牧方面(6分)
1.完成畜种改良及财政投入。3分
2. 建成万头、千头、百头猪场。1分
3.生猪饲养量。1分
4.新发展奶牛。1分
(三)林业方面(10分)
1、四项绿化、经济林建设及湟水河道整治绿化。9分
2、加强《禁牧令》的贯彻执行工作。1分
(四)扶贫方面(10分)
1、净解决温饱人口数。5分
2.贫困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3分
3、整村推进项目中集中连片和产业带动资金占总投资的占比。2分
(五)新农村建设方面(10分)
1、县级财政用于选定的示范村建设的资金。2分
2.完成 “以奖代补”规划编制任务。1分
3. 按“八个一”目标完成区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2分4.完成新农村改土改危村建设任务。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