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宣传发动,大造宣传声势,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县要把加强对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放在与执法和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结合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抓住春运期间人员大流动的有利时机,组织力量,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要制定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计划,提高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安部门要以“畅行中国--文明交通在行动”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为平台,重点曝光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剖析特大事故典型案例,统一刊播冬季交通安全常识。二是从1月20日起,各县要组织所有从事春运的客运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和挂图,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客运站门前悬挂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在候车室播放宣传光盘、摆放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挂图,向司乘人员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宣传材料,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效果。三是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版、专栏,以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片、制作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及安全行车、乘车常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发布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形成全方位、连续性的宣传报道声势。四是1月19日是全国春运启动日,各县要以“文明交通,平安春运”为主题,通过举行启动仪式、开展咨询活动、举行游行宣传等方式,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宣讲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乘坐存在安全隐患车辆的危害性,掀起春运宣传高潮,营造人人关注春运交通安全、人人抵制交通违法的浓厚氛围。要求各县宣传横幅不少于20条、散发宣传材料不少于10000份、设置宣传展板不少于100块、出动宣传车不少于40辆。地区交通局、公安局与民和县政府要认真准备,在民和县举行声势浩大的启动仪式。五是各县要在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以客运、出租车驾驶人为主要对象,通过移动、联通公司发一条短信,提醒驾驶人“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文化娱乐活动多、群众比较集中的有利时机,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有声有色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积极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营造氛围。要向客运驾驶人散发一份“致驾驶人的一封公开信”,温馨提醒驾驶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安全行车。六是公安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工作部署,将春运交通管理工作作为实践和检验开门评警活动的有效载体,同时部署、同步推进。要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听取改进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积极为参加春运的企业提供服务。要主动走访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走访客货运输企业、客运场站的从业人员,通报近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讲解恶劣天气驾驶技能,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要把车管、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窗口作为重要的宣传阵地,张贴宣传标语口号、宣传挂图、播放专题片,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与执勤执法结合起来,边执法、边宣传,在执法执勤中加强对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各县公安、交通、新闻媒体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推动安全宣传进电视、进电台、进报纸、进网络、进杂志,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的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巡逻车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坚决查处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该扣留车辆的坚决扣留车辆;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坚决暂扣、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控、严治、严处的高压态势。同时,执法部门要严禁乱罚款、乱扣车、乱扣证,自觉维护政府的执法形象。二是交通部门要坚决依法查处非法从事客运的行为,对外辖区的报废车从事公路客运或客运车辆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将有关情况抄告车籍地车管部门。三是各县要针对本县不同时期、不同路段突出的交通违法问题,拿出具体整治方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统一行动,及时有效地遏制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增多的势头。四是农村公安派出所和农机部门要积极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要针对春节期间农民普遍乘坐摩托车、拖拉机、低速汽车走亲访友的实际,重点查处农村无证无牌摩托车和低速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乘坐低速汽车和拖拉机的群众要予以劝阻、教育,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以加强县乡道路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是各县执法部门要确保执勤执法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民警的安全防护教育,落实民警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安全防护装备,防止发生执勤民警伤亡事件。六是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反应、快速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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