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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4·9”西宁市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4·9”西宁市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东署办〔2011〕63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2011年4月9日下午15时许,西宁市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财产损失巨大,过火面积约 8000平方米。火灾发生后,海东消防支队60名消防官兵、11辆消防车前往火灾现场增援。此次火灾对我们教训深刻,也暴露出了我区消防工作还存在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滞后、消防安全布局管理失控、消防队站建设步伐缓慢、消防安全资源与需求之间发展失衡、城镇化加剧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灭火救援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落后,缺乏扑救高层建筑火灾车辆和特种救援器材等一系列问题,有的问题还存在相当严重。

  为认真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深刻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全区消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区经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一旦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不仅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严重的是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特别是西宁市“4?9”重大火灾事故给我们又一次敲响了警钟。各级党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本地区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稳定,努力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当前,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行动,针对这次重大火灾事故,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深入查找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组织公安消防、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经商、住建、文化、旅游、石油、化工、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等。要逐级检查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杜绝违法违章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拒不整改的,应责令停产停业。对于整改难度大,一时难以整改,停产停业又会对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由地方政府领导审批,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单位作出保证,死看死守,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区发生。同时,要对照年初行署与各地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对分解任务再细化、再落实。要把城镇消火栓的建设与维修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城镇所有消火栓完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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