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省农村牧区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署办〔2011〕70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现将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省农村牧区“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2011年全省农村牧区“千村建设、
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1〕50号)精神,为了切实抓好农村牧区“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建设为平台,以农村牧区住房建设为抓手,以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为重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整合资源,同步配套建设,注重打造特色,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的人居环境面貌,加快推进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上台阶。
二、建设任务
2011年度全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总规模为16.5万户,其中,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10万户,困难群众危房改造4万户,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2.5万户。结合我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的实际,今年安排实施住房建设的村庄2132个,安排整村推进的示范村117个,具体村庄按照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农村牧区“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示范村庄名单的通知》(青建保〔2011〕9号)精神执行。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2011年“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建设分为项目前期、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项目前期阶段(2月上旬-4月中旬)
本阶段主要有项目确定、规划编制审查和计划下达等项工作。
1、确定“千村建设”和“百村示范”村庄名单。“千村”是指2011年度拟安排农村奖励性住房、危旧房改造、游牧民定居点和扶贫移民、生态移民、易地搬迁、迁村并点等各类住房建设的村庄。通过“千村建设”,要反映出全省农村牧区总体住房建设的范围和规模,是农村牧区全局性住房建设的综合体现。“百村”是指在“千村”的基础上,实行整村推进的具有示范作用的村庄。要选择经济基础较好、村级班子较强、村民积极性较高和沿交通干线、旅游景点的村庄,作为示范村,在村级规划的指导下,整村推进住房建设,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全力打造村庄特色和风貌,加快产业经济发展,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各地确定的示范村名单,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