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海东地区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东署办〔2011〕74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省驻地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乡镇、村社、农户和信用社区、信用企业建设步伐,增强全区投融资能力,加大金融对城市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重大项目、新农村建设及中小企业发展、“三农”发展、民生改善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根据《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人行海东支行海东地区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署办[2010]116号)要求,海东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金融外部环境建设、金融业运行两个方面对全区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