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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在海东地区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二、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的范围
  一是各级政府人事制度中增加信用考核内容。政府公职人员行为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政府形象,作为公职人员首先应身体力行,遵守法律规则和道德规则,理应把守信作为行政道德建设的最基本内容和义务。因此,建议各级政府人事制度中增加信用考核内容,把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指标,纳入政府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干部提拔和考核中,同时,提倡在人大、政协代表甄选中使用信用报告。通过使用征信系统,查询政府公职人员“信用报告”,在公职人员心中树立诚实守信意识,从而维护和带动政府信用的整体提升。
  二是在各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各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在对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定期检验等时可以通过征信系统查询服务对象的“信用报告”,根据其信用状况来提供服务事项,从而提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对信用记录优良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和提供便利,使其获得较多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反之,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方式,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并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对有商业贿赂、制假售假、逃废债务、做假账、拖欠工资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出具虚假报告的严重违法市场主体,实行“黑名单”制度。
  三是在政府采购、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工作中通过信用报告掌握交易主体信用状况。各级政府应将信用记录作为一项重要参考,逐步建立起集中采购、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事项查询和使用“信用报告”制度。通过信用报告查询,最大程度上了解和全面掌握企业、供应商和投资商的信用状况,从而,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预算管理成效。
  四是在政府职能部门“表彰评优”等工作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宣传部门在“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商部门在著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推荐、“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考核命名;商务部门在“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兴业”评选中,应将“表彰评优”单位的“信用报告”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不仅可以使被表彰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守信的重要性,而且也有助于政府部门表彰评优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是金融机构运用征信系统提供优质信用服务,推动信用健康发展。各金融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业务时,要按照规定流程查询“信用报告”,严格执行使用信用报告的相关规定;同时,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守信受益机制,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和不良贷款的借款人通过提高利率、限制授信等方式加以限制,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对于拥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给予优惠或便利。金融机构要向社会公众做好“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满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查询信用信息的需求。
  三、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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