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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在海东地区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在海东地区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东署办〔2011〕93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省驻地各单位: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在海东地区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在海东地区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意见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关于在海东地区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意见

  管理征信业,建设金融征信统一平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是国家赋予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能,符合“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海东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地委、行署统一领导和大力推动下取得显著成效,人民银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两库”系统)日益完善,辖区社会各界信用意识明显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信心恢复,信贷总量增幅明显,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发挥“两库”系统功能,加快海东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海东社会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信用报告对促进海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信用报告是“两库”系统的基础产品,它全面记录了企业和个人信用活动,是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的书面报告。企业信用报告主要包含借款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和融资信息以及其它相关信用信息,比较全面、客观地记录了企业在经济金融活动中的信用状况;个人信用报告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当前借款信息、借款历史信息、个人其它信用信息以及信用报告查询信息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个人的信用状况。
  目前,随着“两库”系统建设的不断完善,征信数据资源不断充实,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较为翔实,成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信息平台,系统的信用信息已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企业和个人是社会诚信主体的单元细胞,在公务活动中推广应用系统信息,扩大信用报告查询使用范围,拓展征信系统信息服务功能,是征信建设服务政府决策的发展方向。在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有利于全面了解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实力及诚信状况,有助于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有利于倡导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时代风尚,有助于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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