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系统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机制及联络方式》的通知
各区、县民防办,机关各处室:
根据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本市民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沪民防[2011]25号)有关要求,在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设立民防系统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上海市民防系统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机制及联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确定各自职责范围内整治规范民防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机构(分管领导)和日常管理部门(人员)的工作,加强工作联系,积极配合市民防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上海市民防系统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机制及联络方式
一、办公室职责
综合协调,积极推进整治规范本市民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督查各区、县民防办和市民防办相关处室整治规范民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推动完善民防工程建设管理所亟需的制度、规范体系;汇总通报本系统整治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及全市相关情况;做好市民防办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一是市民防办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由市民防办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开,市民防领导小组成员或各区、县民防办分管领导参加。研究决定本系统整治规范民防工程建设管理重大工作,通报整治和规范工作开展情况,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的重点。二是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召开,沟通、交流各区、县民防办和市民防办相关处室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市民防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部署整治工作具体工作任务。三是专题性会议。由办公室召开,专题研究推进整治规范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难点问题。四是项目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召开,布置办公室工作任务。
(二)情况通报制度。除会议、文件外,市民防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信息简报、专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将市民防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领导要求传达给各区、县民防办和市民防办相关处室,同时,汇总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上报市民防办领导小组。一是编印《整治规范民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动态》,主要反映各区、县民防办和市民防办相关处室工作开展情况,供各单位、各部门了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编印《整治规范民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讯》,主要反映市民防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要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各区、县民防办和市民防办相关处室整治工作中经验、做法、举措、成效,供各单位、各部门参考借鉴。三是编印《整治规范民防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专报》,主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反映整治规范民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难点问题,上报市民防办领导小组,一事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