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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条件审查的通知

  (三)原料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审查要点

审查结果

1

原料库

现场检查,

查阅原料库台账、原料称量记录

(1)检查原料库存放的原料种类、原料用途:库房内是否有非申报成分的物质,如果发现存放有与所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无关的原料,要求企业说明其用途。

(2)检查原料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是否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温湿度是否符合要求;应当阴凉保存的原料是否在阴凉库。

(3)检查原料是否按待检、合格和不合格分区管理,是否隔墙离地存放,合格备用的原料是否按不同批次分开存放。

(4)检查是否设置有原料标识卡,卡上内容至少包含名称、批号(编号)、出入库记录(进货时无批号的原料,企业应当自行编号,以便质量追溯)。

(5)对原料库台账、标识卡及原料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做到账、物、卡一致。

(6)抽查若干原料,记录名称、供货商和批号(编号),进一步追溯原料购进情况。

 

2

原料购进记录和供应商档案

查阅原料的购进记录和供应商资质

要求企业提供原料的购进记录和供应商资质,查看原料供应商档案建立情况,看其资质是否有效。必要时可要求企业提供财务账本,核对企业所进原料是否属实。

 

3

原料出入库记录

查阅原料出入库记录、生产记录

(1)检查原料出入库记录,看记录内容是否完整和真实,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原料批号或编号、出入库数量、出入库时间、库存量、责任人。

(2)比对出入库记录和生产记录,看原料领取量、批次与批生产记录中记录的使用量、批次是否一致。

 

4

原料质量(原料的品种、来源、规格、质量应与批准的配方及产品企业标准相一致)

查阅企业标准、原料检验报告(可与批生产记录检查结合进行)

(1) 对照企业标准规定的原料要求,要求企业提供所抽批次原料的原料检验报告。核对原料检测引用的标准是否齐全、有效;检测项目是否符合引用标准的规定。(植物类原料检验引用了《中国药典》标准,查看原料检验是否按药典规定检验了所有项目)

(2) 检查检验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有质检人员和质检负责人的签字。

(3)企业需委托检验的项目,是否能提供相应的委托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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