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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定的指标已基本完成。市和区县档案馆现有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馆藏档案800多万卷,已向社会开放档案120多万卷,档案机读目录总数达4700万条,档案数字化全文超过1亿幅,接待查阅、参观者140多万人次。2009年11月,国家档案局授予上海市档案局“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单位”称号,对上海档案事业的发展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处于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领先地位,给予充分肯定。上海档案事业“十一五”期间取得的可喜成果,为“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仍需着力解决馆库条件、档案资源、队伍结构等一些影响发展的瓶颈问题。

  “十二五”期间,上海档案事业发展要继续保持全国档案界领先水平,面临来自国内外的压力与挑战。面对信息时代的要求,档案部门要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面对社会公众利用档案日益增长的需求,档案馆要加大公共服务和文化功能的开发力度,为公众提高文化修养、满足文化需求服务。面对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势头,需要加快推进档案体制机制创新,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档案服务进一步发挥相关部门合作和馆际、馆室联动规模效应等方面工作。为此,档案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档案局提出的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推动上海档案事业的创新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上海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发展方向,坚持依法治档、科教兴档、人才强档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大档案、大安全、大开放、大合作、大服务”的创新理念推动档案事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加紧建设“城市记忆开发工程”,把市和区县档案馆建成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档案)中心“五位一体”的现代化公共档案馆放在优先发展位置。面向人民群众和时代要求,不断完善档案资源体系、档案服务体系和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促进档案文化更好地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国际先进水平的上海档案事业,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服务。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需要相适应,与特大型城市管理要求相符合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档案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上海“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服务体系和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建设走在全国档案界前列。市档案馆率先建设“五位一体”的现代化公共档案馆,区县档案馆建成符合国家级标准的档案馆。推动全市档案信息化新发展,建立区分内外、安全可靠,内涵丰富、特色鲜明,便于共享、方便快捷的全市档案信息资源总库和档案信息网络化利用与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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