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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实施意见

  3.提升服务,树立形象。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网络管理。充分利用公共电子阅览室的设施条件,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辅导、咨询、培训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正确认识和使用互联网,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工作和生活服务。大力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服务规范的统一。建立服务补贴制度,根据公共电子阅览室的服务人次与服务效果进行补贴奖励,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10月)
  建设一批规范化公共电子阅览室。每个区市选择10个以上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规范化服务试点,包括各级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中小学、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工程,在试点单位中择优筛选一批建设水平高、服务优良、社会效益突出的公共电子阅览室,作为全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示范点。
  (二)推广阶段(2011年11月至2014年6月)
  分年度完成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街道(镇)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室)网点的拓展任务,逐步建立完善专业工作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并按照本意见的相关要求开展公益性服务。
  (三)完成阶段(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
  加强指导,完善服务,进一步提高建设水平,到2015年底,完成全市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建设任务,切实发挥好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群众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宏观规划建设方向,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资源建设、信息服务、资金管理使用等。各区市也要建立领导工作机构,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提供可靠组织保障。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新路子,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专门技术队伍,搞好对实施方案、资源建设、标准规范、技术路线等工作的指导落实。建立基层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大力开展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技术的业务骨干,提高公共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的素质,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强工作督导考核。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纳入文化工作指标考核体系,对各区市贯彻落实情况加强调度、检查和督导,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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