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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科研管理部门:

  接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第21号),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类项目顺利开展研究,推出更多优秀成果,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项目中期管理工作
  1.督促项目开题。各单位可采取项目下达会、项目管理工作会议等方式,督促2011年度新立项目负责人尽早开题并按照预定计划开展研究;同时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宣讲、解释工作,为顺利开展项目研究打下良好基础。
  2.开展年度检查。对本单位的在研项目,特别是2010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含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重大事项须及时向我办报告。201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负责人和2009年重大项目转为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填写《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2011年修订版,从我办或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请各单位将《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和重要阶段性成果于9月15日之前报送我办。
  3.加强经费管理。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类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经费预算、是否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合理使用经费、是否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以及结项项目经费决算是否附有开支明细等。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4.审查变更申请。认真审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确保变更申请中所填事由的真实性。严格审批延期申请,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无理由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以及有两次以上延期记录的延期申请,要从严把握,一般不予同意。各单位要建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管理档案,密切关注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后的执行情况。
  5.报送年检报告。请各单位对2010年以前(含2010年)未结项的项目(含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工作,要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于12月1日之前报送我办。年度检查综合报告既要有情况介绍和总结,也要有数据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年检工作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到期项目按时完成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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