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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枣政发[2010]5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进城市转型和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资源,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关键因素,是推进城市转型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专利申请大幅增加,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得到加强,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仍存在基础薄弱、管理体系不健全、知识产权数量少等问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为基础,以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主线,以促进智力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为方向,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推进城市转型。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在全市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新体制,基本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新机制,形成尊重和保护创新的城市文化环境。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专利申请年均增长20%,其中发明专利占申请总量的20%以上,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和专利技术转化率明显提高;60%的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构,并拥有专利技术,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行业技术标准培育再有新发展。

  三、加快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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