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枣政发[2011]1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政府领导成员调整情况,市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张鲁军同志: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煤炭、供电、仲裁、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科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国资工作;负责与大型企业集团的联系协调工作;联系工会、科协工作。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调度、协调有关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