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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枣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枣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枣政发[2011]2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加强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枣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陈 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潘 强 (副市长)

  刘宗启 (市政协副主席、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张 杰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 黄 涛 (市监察局局长)

  杨建国 (市发改委主任)

  尹克同 (市财政局局长)

  孙法远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家国 (市民政局局长 )

  张永刚 (市环保局局长)

  李孝友(市物价局局长)

  陈宜民 (市人民银行行长)

  刘忠民(市银监局局长)

  王国栋(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邵士忠(市规划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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