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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五)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责任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实施工程日常及汛期管理,做到定岗定责、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度汛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按照上级防汛办批准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控制运用指标和指令调度洪水。主汛期内管理单位不得休假,直接操作人员在汛期内要全天候值守。

  三、重点防汛工程的调度运用指标和管理意见

  (一)南四湖二级坝枢纽和韩庄运河、伊家河出湖闸。微山湖汛限水位32.5米,警戒水位35.0米,上级湖汛限水位34.2米,警戒水位35.5米。我市伊南运北各支流源短流急,如伊南运北发生大洪水,要及时报告上级防汛办,争取为支流排洪错峰。

  (二)大中型水库。汛期要严格按照省、市防汛办批准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和安全度汛措施进行调度。正常洪水时,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水库调洪和预泄库容拦蓄洪水,尽量减轻对下游河道的威胁,并适时发电。当水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溢洪闸应全开敞泄,抢险队上坝,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出现危及大坝安全的严重险情时,要根据水情、险情和上级批准的超标准洪水对策,正确、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周村、户主、石嘴子水库已基本完成除险加固任务,今年汛期的度汛安全,分别由市中区、滕州市、山亭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调度。各水库要依据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度汛措施、方案,重点加强监测。各新修水库要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抢险的人力、机械、物资等准备,根据汛情需要,随时投入抢险。

  (三)其他河道、水库塘坝、涵洞、闸坝、排涝站、低洼易涝片。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所辖区(市)防汛指挥部确定调度权限,下达防洪保安全和工程汛末蓄水计划,并监督执行。各行洪河道的拦河闸、橡胶坝,主汛期要全部打开,做到启闭灵活;隐患多的病险水库、塘坝,主汛期要降低蓄水位,主汛期后视天气情况适时关闸蓄水;已完成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要在汛期加强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城市、工矿防洪、枣矿集团防洪以及行业部门的防洪。分别由其主管部门做出安排并监督执行。

  各重点防洪工程调度权限分属各级防汛指挥部,由工程管理单位具体执行操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南水北调、东调南下等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由工程建设指挥部和工程管理单位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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