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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枣政发[2011]2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做好2011年全市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充分利用现有的防洪工程体系和防灾减灾的非工程措施,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

  (二)工作任务。在现状防洪标准内,做到水库不垮坝,河堤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市工矿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全力抗洪抢险救灾,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坚持抗旱防汛两手抓,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完成计划蓄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

  二、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

  (一)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区(市)防汛工作由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副职具体抓,实行防汛工作部署、领导、指挥、行动“四统一”。主要负责人要了解防汛动态,定期研究防汛工作,及时解决防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责任状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防汛紧急时刻,要亲临一线指挥,组织抗洪抢险和救灾。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首先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责任制。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防汛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建防汛领导班子,指定专人负责防汛日常工作。要制定防汛计划,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防汛任务。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承担和履行好各自职责。

  (三)领导包工程安全责任制。包工程负责人实行常年分包,把防汛安全与抗旱以及工程治理相结合,不断提高工程抗洪和除涝能力。包工程技术负责人要为包工程行政负责人当好参谋。包工程行政负责人,要根据本地本工程的抗洪除涝能力、工程存在的问题和批准的控制运用方案,组织群众做好各项防汛准备,果断处理防汛中遇到的问题,当好抗洪抢险一线指挥员。

  (四)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是防汛抗旱指挥部常设机构。汛期是政府领导人决策、指挥防汛的参谋部和作战部,负责防洪预案编制、制定工作计划、部署任务,组织防汛检查,监督防汛责任制执行情况,上报下达防汛指令,提供防汛信息、水毁工程调查、灾情评估分析,制定防洪除涝规划等;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空岗、漏岗。非汛期履行政府防汛抗旱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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