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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山亭区(1个)

  沈庄片区:低碳宜居社区

  市中区(6个)

  道南里片区:城市门户形象展示区

  前后陈湖片区:城市综合体街区

  三角花园片区:活力商业街区

  大官庄片区:活力生活街区

  利民片区:低碳宜居社区

  青檀片区:低碳宜居社区

  峄城区(1个)

  徐楼片区:水景风情社区

  台儿庄区(1个)

  苇沟河南片区:古运历史风情社区

  附件2:
  枣庄市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设计原则,体现低碳、环保的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理念,利用可再生资源,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合理利用地下空间,结合地域特点,做到绿色、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不同示范项目的建设标准定位为:

  一、城市门户形象展示区。交通枢纽中心,居民活动聚集的重要场所,展示城市形象、体现城市特色的重要窗口。城市门户形象展示区规划和建设应做到功能的多样化、复合性;形象具有整体性;文化具有地域性;景观具有标志性;环境具备人性化;道路交通科学合理,体现城市特色和个性,塑造城市形象。

  二、城市综合体街区。将商业、办公、居住、宾馆、餐饮、交通等城市功能合理组合,构建多功能、高效率的城市空间;建筑应体现出标志性及时代特色,采用新型建材及高科技集成设施;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通过合理的布局和灵活的空间组织,创造丰富多样的休闲娱乐环境。

  三、商业街区。突出街区特色,实现商业功能的多样化、复合性;体现商业的集聚效应,避免分散的商业布局;规范配置停车场、集散场地、绿化场地等设施,解决好居住、生活、交通、游憩关系,体现城市的现代化和商业的活力。

  四、生活街区。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及丰富的商业和休闲设施,最大限度地使住宅居住功能便捷化;打造亲和空间、特色景观,体现居住与环境新的结合关系,构筑一站式城市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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