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1]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棚户区改造是我市“老城做新”的突破口,是加快城市建设、推动城市转型的攻坚战。为规范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发挥重点棚户区改造片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市政府确定按照有关标准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现将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标准规划设计。规划部门要坚持先进的规划理念,引入城市综合体、低碳社区、邻里中心等城市建设新理念,不仅把“旧房”变“新房”、“旧区”变“新区”,还把“城市建设”变成“城市经济”,打造棚改样板区。做好示范项目的方案设计,围绕示范项目的目标定位,聘请专业力量进行高水平规划。要全面加强示范项目审批管理,各项规划、建设等必须按有关要求报经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施工建设。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市)、枣矿集团要成立示范项目领导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推进体系。规范工程招标,遴选符合资质的施工队伍参与示范项目建设。要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动态监管,确保示范项目按照技术规范实施。

  三、严格督导检查和验收。各级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棚改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情况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建立示范项目责任制,加强目标管理,确保示范项目严格按标准建设、如期完成。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示范项目进行考核验收,严格兑现奖惩。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枣庄市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名单

  滕州市(5个)

  大同南路东西寺院片区:异国风情街区

  解放东路前洪片区:水景风情社区

  滕文中学片区:城市综合体街区

  荆西商贸城片区:经典商业街区

  邾城片区:低碳宜居社区

  薛城区(2个)

  火车站前片区:城市综合体街区

  陶庄片区:工矿转型低碳宜居社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